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务派遣公司提交2017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通知 |
新闻来源:协卓企业 点击数:2329 更新时间:2018/3/16 0:19:48 收藏此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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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人社关〔2018〕12号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务派遣公司提交2017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通知 各劳务派遣公司: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规定,现就本市范围内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提交2017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时限 2018年2月1日至3月31日。 二、报告对象 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得劳务派遣许可的劳务派遣公司。 三、报告手续 各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办理以下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手续: (一)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二)通过网上填报《上海市劳务派遣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2017年度)》(见附件)。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自2月1日起登录http://www.12333sh.gov.cn/index001.shtml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位至第17位,如有英文请大写)或者组织机构代码(9位,去掉“-”,如有“X”请大写),密码为公司在上海公共招聘网的登录密码(6位)。填报方法见《2017年度劳务派遣网上填报说明》。 四、报告要求 各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于2018年3月31日之前按上述要求如实提交材料、填报信息,逾期不提交(填报)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实施检查,并将报告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 附件:上海市劳务派遣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2017年度)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8日 附件 上海市劳务派遣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 (2017年度) 公司名称 报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派遣公司基本情况表 公司名称 许可证注册资本:______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护照 身份证件号码 公司许可证住所地 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公司实际经营地址 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企业性质 业务联系人姓名 业务联系人固定电话 业务联系人手机 传真电话 业务联系人电子邮箱 @ 经营场所性质(若没有,请填写“0”) 自有________平方米租用________平方米 经营场所租用协议的租期 _________年
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址 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 营业执照的公司成立日期 年月日 公司开始从事劳务派遣的时间 年月日 公司是否从事人才中介 □是□否 公司是否专营劳务派遣业务 □是□否 公司是否已建立工会 □是□否 公司网址 http:// 上级母公司名称(劳务派遣子公司需填写)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 年月日 注:若劳务派遣公司尚未办理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工商营业执照15位注册号。 劳务派遣公司下属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子公司和分公司情况表 序号 子公司(分公司)名称 主要办事机构地址 负责人姓名 负责人联系电话 邮编 1 2 3 4 5
注:填写本表时应包括劳务派遣公司在外省市开设的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子公司和分公司。 用工单位情况表1(2017年底) 公司主要服务的用工单位所属行业分布(打√多选) □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公司服务的用工单位总数 家 其中:上海市用工单位数: _______家 公司自用员工总人数 __________人 其中:从事劳务派遣管理的自用员工人数 _______人 公司派遣员工总人数 人 其中:在上海工作的派遣员工人数 _______人 用工单位的性质分布(2017年底) 用工单位总数 派遣员工总人数 ①国家机关 家 人 ②事业单位 家 人 ③社会组织 家 人 ④国有及国有控股 家 人 ⑤私营企业 家 人 ⑥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 家 人 ⑦外商驻沪代表机构 家 人 ⑧股份制公司 家 人 ⑨其他企业(集体、合伙制) 家 人 合计总数 家 人 填写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总数时,应剔除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单位数和人数;同时应剔除由本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但不与本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员工人数; 2.公司自用员工是指除劳务派遣员工外,本公司直接使用的工作人员数量; 3.从事劳务派遣管理的自用员工人数是指在本公司内负责劳务派遣经办业务和派遣员工管理的工作人员数; 4.合计的用工单位总数与公司服务的用工单位总数相等; 5.合计的派遣员工总人数与公司派遣员工总人数相等。 用工单位情况表2(2017年底) 用工单位名单及派遣人数(2017年底) 用工单位全称 派遣员工人数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用工单位合计总数 _________家 派遣员工合计总人数:____人 1.在用工单位情况表2中,应填写用工单位详细名称,与其在本市各登记部门办理的正式名称相一致; 2.用工单位合计总数与用工单位情况表1中的公司服务的用工单位总数相等; 3.派遣员工合计总人数与用工单位情况表1中的公司派遣员工总人数相等。 派遣员工与经营收入情况表(2017年底) 公司派遣员工总人数 _________人 派遣员工基本情况 ①本市户籍 ___________人 ②外地户籍 __________人 ①30岁以下 ___________人 ②31岁以上 __________人 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情况 ①2年固定期限合同 ___________人 ②2-5年(含)期限 __________人 ③5年以上期限合同 ___________人 ④其他期限合同 __________人 派遣员工工作岗位情况 ①临时性岗位 ___________人 ②辅助性岗位 __________人 ③替代性岗位 ___________人 ④其他岗位 __________人 派遣员工派遣期限情况 ①1年(含)以下 ___________人 ②1年-2年(含) __________人 ③2年-5年(含) ___________人 ④5年以上 __________人 派遣员工劳动报酬情况 ①5000元(含)以下 ___________人 ②5001-7000元 __________人 ③7001-9000元 ___________人 ④9001元以上 __________人 派遣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 ①参加社会保险人数 ___________人 ②未参加社会保险人数 __________人 2017全年,公司所属的劳务派遣员工转为用工单位正式合同制员工数 _____________人 2017全年,公司所属的劳务派遣员工转为服务外包员工数 _____________人 截止2017年底,公司与用工单位订立派遣协议情况 ①2年(含)以下期限 _______份协议 ②2-5年(含)期限 ______份协议 ③5年以上期限 _______份协议 ④不确定期限 ______份协议 2017全年公司所有经营业务年度收入总额 _____________元 其中:2017全年劳务派遣业务年度收入总额 _____________元 其中:劳务派遣业务收入分类 ①劳务派遣管理费收入 ___________元 ②代收代付派遣员工的工资薪金 __________元 ③代收代付派遣员工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___________元 ④代收代付派遣员工的社保费和公积金 __________元 1.填写公司派遣员工总人数时,应剔除公司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的派遣员工人数;同时应剔除由本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但不与本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员工人数; 2.派遣员工的派遣期限是指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派遣员工的派遣期限; 3.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是指派遣员工每月的税前工资; 4.各项人数①②③④=公司派遣员工总人数(人); 5.各项收入①②③④=劳务派遣业务年度收入总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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