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赵巷人事外包公司 |
新闻来源: 点击数:1771 更新时间:2019/6/20 20:40:13 收藏此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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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工”属于派遣还是外包? “小时工”用工在中国劳动力市场一直大量存在,小时工对用工企业为解决临时性用工带来的灵活和便捷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近10年来在珠三角很是盛行,5年前当在长三角的企业听到采用“小时工”的方式时所有企业老板和HR都是拒绝的,大家都明白劳动法规明确规定一般只在“非全日制”时使用;但是在最近两年,特别是2014年3月1日<<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出台后,由于受到比例10%限制,特别是2014年7月份实施细则的出台后,开始在江苏/上海/重庆/四川/浙江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被大量使用,一时引发劳务市场,特别是一些业务单一的小型劳务派遣公司业务下滑的生存压力下,开始铤而走险,开始采用“小时工”来代替全日制用工。 曾在2014年苏州人力资源行业峰会上就“人力资源未来业务发展方向”的讨论时面对全国同行提出“现在全国小时工用工将开始盛行的苗头”,需要引发我们行业的注意,被滥用将引发行业的“人为危机”,但是当场被各地方大佬否认有小时工在全职日中使用。 现在市场上采用的小时工当全日制用工方式现象: 一、合作形式: 企业与劳务公司(或具有流程外包的营业执照的外包公司)签署外包协议,结算按照小时单价结算(上海地区报价从25-35元/小时不等;江苏地区22-30元/小时不等;重庆成都地区18-25元/小时不等),然后人员依然按照劳务派遣的管理方式,即劳务公司招聘好人员,签好协议后就直接交给企业方,由企业方进行人员工作分配、质量控制、现场管理,工作场地和设备由企业本身提供。结算时由企业方按照小时工总工作时间与劳务公司进行结算,然后劳务公司/外包公司直接抽取完利润后按照与小时工人约定的单价发放工资; 二、存在的现象: 1.每天按照正常的8小时制,甚至有加班行为,和原来正常用工的时间无区别; 2.所有人员与劳务公司/外包公司签署了一份协议,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章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务公司和企业基本上不给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甚至连意外保险的购买也不全面或购买的保障很低。 企业并没有给劳务公司结算社保的成本,造成劳务公司无法保障劳动者利益; 4.劳动报酬结算按照小时单价累计进行结算, 5.大量劳务公司将这种小时工方式当成是业务外包的方式对企业进行宣传。 以上存在大量经营风险和法律纠纷隐患,那么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和业务流程外包他们存在本质上的区别: 那么小时工是否是劳务派遣还是外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不过,以上现象明显不属于真正的外包,属于真派遣假外包。存在大量用工风险,需要人力资源行业本身引起高度重视; 具了解上海市劳动监察已经于2015年开始全上海市摸底检查,最近已经通知所有企业,2016年3月将是《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于三性和10%比例的执行最后日期,请各企业作好“非全日制”小时工的正确使用问题,江苏省苏州市也于2015年发文全市企业关于《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于三性和10%比例的执行。正确的选择经营方式和用工模式关系到企业合法和社会和谐,行业自制和规范才是行业有序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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