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派遣也叫劳务派遣,人事派遣;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根据用人单位发展需要,通过人才派遣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人才派遣后,用工单位与人才派遣公司签订《人才派遣协议》。人才派遣公司与派遣员工签订《派遣员工合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与派遣人员签订《上岗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关系。
劳务派遣对象 劳务派遣适用于各类用工单位,尤其是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股份制公司、金融企业、电信行业、教育行业、医药部门和较大型的外资及私营企业 1、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医院、银行等)编外人员; 2、企事业单位临时性、可替代性的工作岗位,非核心的员工; 3、企事业单位因突发性工作量大增,临时需增加员工; 4、企事业单位因员工请假造成临时性岗位缺员; 5、季节性用工。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务派遣协议中有关工作岗位性质、社会保险、劳动报酬等方面的内容; (二)建立培训制度,加强劳动者上岗知识等素质教育,加强安全和技能培训;
(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为其参加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四)按照有关规定及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 (五)督促用工单位改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条件; (六)依法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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